丽水市环境友好产业协会召开关于丽水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维修(治理)单位专家评审会

2020-07-01 08:54:22 83

     今年7月1日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将正式实施,公告明确规定了,在本市禁用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的III类限值标准。

     2020年6月29日下午15:00,丽水市环境友好产业协会召集业内有关专家召开了丽水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维修(治理)单位专家评审会,旨在为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车主推荐一批技术达标、售后服务有保障的维修(治理)单位。

丽水市环境友好产业协会

     参加会议的企业有: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净天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技术人员向与会的专家们汇报了技术报告、设备原理、提交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进行了现场演示,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丽威工程师就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中存在的不规范和难点做了详细的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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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学院生态环境工程的王教授说: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尾气排放含有大量污染气体和颗粒物,是丽水大气环境的重要污染源,随着减排技术的不断升级,目前已有许多可以稳定减排的减排设备。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以通过安装有效的减排设备去除尾气中的黑烟,治理合格后,满足III类限值标准,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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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严格审阅、质询和讨论环节,专家组一致认为三家企业的技术方案基本符合本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要求,推荐排序依次为:1.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宁波市格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成都净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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